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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市密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7年,全区人民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区委二届五次全会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实现了经济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一、人口

    年末全区常住人口49.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7万人。其中,常住外来人口7.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15.5%。常住人口中,城镇人口28.5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58.2%。常住人口出生率9.37‰,死亡率9.53‰。

    年末全区户籍人口43.6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07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9.16万人,占户籍人口的比重为43.9%。


    二、综合

    经济增长:初步核算,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78.2亿元,按不变价计算,比上年增长7.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4.2亿元,下降11.3%;第二产业增加值

112.2亿元,增长1.0%;第三产业增加值151.8亿元,增长14.6%。三次产业构成由上年的6.7:43.8:49.5调整为5.1:40.3:54.6。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区人均地区生产

总值达到57192元。

    财政: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0亿元,比上年增长6.0%。其中,增值税4.6亿元,增长37.3%;企业所得税3.8亿元,增长31.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0.9

亿元,增长33.0%。其中,用于教育、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和就业、节能环保、农林水事务的支出比上年分别增长10.2%、15.9%、6.3%、45.1%和12.5%。

图22013-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及增长速度

    金融:年末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511.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0.4亿元,增长6.3%;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227.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1亿元,增长

6.6%。


    三、农业

    全年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5.8亿元,比上年下降12.5%。其中,农业产值16.1亿元,下降15.0%;牧业产值13.1亿元,下降14.9%;林业产值4.8亿元,增长2.6%;渔业产值0.8亿元,下降10.0%。


    四、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323.8亿元,比上年下降8.7%。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99.1亿元,下降9.3%。分行业看,汽车制造业完成产值150.2亿元,下降20.5%;医药制造业完成产值22.7亿元,增长31.6%。规模以上工业实现销售产值298.9亿元,下降9.3%,其中实现出口交货值19.0亿元,下降21.5%。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27.3亿元,比上年下降9.8%;实现利润总额12.8亿元,增长11.7%。

    建筑业: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14.6亿元,比上年增长9.1%。从施工地域看,建筑业企业在区域外完成产值89.5亿元,比上年增长14.0%。从企业类型看,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完成产值109.2亿元,比上年增长15.6%;签订合同额301.7亿元,增长56.9%。


    五、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开发

    固定资产投资: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30.9亿元,比上年增长3.9%。其中,完成基础设施投资63.9亿元,比上年增长22.3%。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10.6亿元,比上年增长40.1%;第二产业投资34.2亿元,增长29.8%;其中工业投资占99.9%;第三产业投资86.2亿元,下降6.5%。

    房地产开发: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39.3亿元,比上年下降16.7%,其中住宅投资26.5亿元,下降10.2%。全年房屋施工面积248.0万平方米,下降5.5%;房屋竣工面积41.9万平方米,下降9.7%;商品房销售面积38.4万平方米,下降10.0%;二手房成交面积33.2万平方米,下降40.3%。


    六、批发和零售业

    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9.0亿元,比上年增长7.1%。在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中,汽车类实现零售额12.5亿元,下降8.5%;成品油实现零售额9.3亿元,增长3.3%;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和通信设备类实现零售额16亿元,增长17.6%;家用电器类实现零售额4.1亿元,增长17.1%。

    全年商品交易市场实现成交额18.8亿元,比上年下降0.8%,其中零售额14.8亿元,增长1.8%。


    七、对外经济和旅游业

    对外经济:全年新批外资项目12个,比上年增加3个;实际利用外资金额720万美元(主要来源于港澳台地区),比上年下降65.8%。全年出口总额2.9亿美元,

比上年下降33.0%。

    旅游:全年A级及主要景区接待游人400.7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9%,实现营业收入8.7亿元,增长19.4%;农业观光园和民俗旅游共接待游人833.9万人次,

比上年增长0.2%,实现收入9.2亿元,增长7.9%;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实现营业额3.6亿元,比上年下降0.3%,接待住宿人数40.4万人次,下降11.2%。


    八、公用事业和安全生产

    邮电:年末全区有邮政网点29处,报刊亭12处;全年函件业务交换量201.3万件,比上年减少12万件,包件2.9万件,减少0.1万件;全区邮路日行全长3620

公里,投递道段56条。年末全区固定电话用户达到9.7万户,移动电话用户达到73.0万户,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数达到13.8万户。

    供电:全年全社会用电量达到19.0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12.9%。其中,第一产业用电0.78亿千瓦时,增长3.4%;第二产业用电8.03亿千瓦时,增长8.0%;第三产业用电5.52亿千瓦时,增长15.2%;居民生活用电4.6亿千瓦时,增长21.6%。全区日最大供电量为796.2万千瓦时,比上年增长14.7%。

    交通运输:年末全区客运线路60条,与上年持平;全年客运量8.1亿人次,比上年增长9.8%;货物周转量7.4亿吨公里,比上年增长10.3%。全年实现营运收入18.8亿元,比上年增长15.1%,其中客运收入7.2亿元,增长15.1%。

    安全生产:全年共发生道路交通、生产安全、火灾等事故8450起,比上年增长13.2%;伤亡261人,比上年增加60人。其中,道路交通事故8365起,比上年增

长13.5%,伤亡254人,比上年增加57人。


    九、人民生活、就业和社会保障

    人民生活:全年全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2165元,比上年增长9.1%。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031元,比上年增长9.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604元,增长8.7%。

    全年全区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达到20306元,比上年增长3.9%。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3849元,比上年增长3.6%;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5997元,增长4.6%。

    就业:年末实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595人,比上年末增加17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58%,比上年提高0.17个百分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人数4047人,比上年增长17.8%。

    社会保障:年末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人数分别为20.1万人、22.4万人、18.2万人、16.5万人和15.1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2万

人、0.6万人、0.7万人、0.9万人和0.9万人。全年人均养老金水平为3017元,比上年增长4.9%。

    年末福利中心32个,收养性单位床位数4594张,各种收养性单位在院人数2561人。全年社会救助1.3万人,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为1112人,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为10958人。


    十、资源和环境

    能耗:全年能源消耗总量为124万吨标准煤,不变价单位GDP能耗比上年下降5.3%,圆满完成了我区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27万吨标准煤以内、不变价单位GDP能耗比上年下降2.6%的“双控”目标。

    水资源:全年降水量585毫米,与上年基本持平;平原地区地下水埋深31.18米,比上年回升1.41米;全年总用水量8200.5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2.2%,其中生产用水3092.3万立方米,生活用水2809.6万立方米,生态环境用水2298.6万立方米;农村安全饮水达标率100%;全年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8千公顷,比上年减少5千公顷。

    环境:全区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值分别为50微克/立方米和74微克/立方米,分别比上年下降18.0%和1.3%;二氧化硫年均

浓度值为7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12.5%;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值为35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增长9.4%。中心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98.25%,比上年提高0.05个百分点;日城市道路清扫保洁面积达343.82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1.6%;全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


    十一、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和体育

    教育:年末高中阶段教育学校4所,在校学生5398人,毕业生1805人,高中升学率为98.9%;初级中学(不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17所,在校学生8114人,毕业生2517人,完全中学学校1所,在校学生804人,毕业生249人,初中升学率为99.55%;小学阶段教育学校39所,在校学生21579人,毕业生3448人;特殊教育学校1所,在校学生118人;幼儿园71所,在园幼儿13151人。校外教育中,少年宫活动小组276个,参加活动学生4102人。

    科学技术:全年专利申请量870件,比上年下降14.2%;专利授权量682件,比上年增长50.2%。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206件,比上年下降23.1%;授权量55件,比上年增长44.7%。全年技术合同成交总额3.6亿元,比上年增长64.9%。

    文化:年末共有图书馆1个,总藏量71.2万册(件),总流通人次12.95万;新华书店直属营业点3个,全年发行图书65万册;全区文化馆(中心)21个,组织文化演出9264场次,观众达61.4万人次;区级影剧院全年共放映电影和戏曲文艺演出1386场次,观众6.7万人次。

    卫生:年末共有卫生机构597个,其中农村卫生机构411个;卫生技术人员4059人,其中执业医师1510人;每千常住人口医院床位数3.51张,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3.52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2.39人。全年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诊疗488.0万人次,健康检查16.0万人次。全年婴儿死亡率2.91‰,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142.43/10万。

    体育:年末共有体育场馆29个,全年共举办全民健身活动230次,参加活动人数达23万人次。参加全国性比赛获得奖牌4枚,其中获得金牌1枚、银牌1枚、铜

牌2枚。参加市级比赛获得奖牌209枚,其中获得金牌81枚、银牌64枚、铜牌64枚。


公报注释:

1.本公报中2017年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与上年相比的增速为2017年初步统计数与2016年最终数据比较的结果。

2.2017年开始实施地区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将研发支出未计入地区生产总值部分进行补充核算,结合年报数据资料,将2013年以来的地区生产总值数据进

行相应调整。

3.本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行业划分标准依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三次产业划分标准根据《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国统字[2012]108号)。

4.地区生产总值及其中各行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

计算,增长速度按2016年不变价计算。

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全部法人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和年主

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

6.小学阶段教育学校数未包含2所九年一贯制教育学校。

7.公报中部分数据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计量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户籍人口数据来自密云区公安局;财政数据来自密云区财政局;金融数据来自密云区金融办;对外经济数据来自密云区商务委员会;二手房数据来自密

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邮政数据来自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北京市密云区分公司;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等数据来自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密云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密云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密云分公司、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供电数据来自密云区电力公司;交通数据来自密云区交通局;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密云区公安局和密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就业、社会保障数据来自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救助数据来自密云区民政局;水资源数据来自密云区水务局;环境保护数据来自密云区环境保护局和密云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绿化数据来自密云区园林绿化局;卫生数据来自密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教育数据来自密云区教育委员会;科学技术数据来自密云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文化数据来自密云区文化委员会;体育数据来自密云区体育局;其他数据来自北京市密云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密云调查队、北京市密云区经济社会调查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