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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京市平谷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8年,全区人民在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紧扣“三区一口岸”功能定位,坚持“生态立区、绿色发展”,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治理”,着力“谋布局、夯基础、优环境、促发展、惠民生、抓协同”,全区经济运行稳中有进,新旧动能加速转换,生态质量持续提升,城乡建设扎实推进,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

  一、综合经济

  经济增长:初步核算,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51亿元,按不变价计算,比上年增长5.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5.3亿元,下降 6.7%;第二产业增加值95亿元,下降3.1%;第三产业增加值140.7亿元,增长13.3%。三次产业结构由2017年的6.7:40.9:52.4调整为2018年的6.1:37.8:56.1。

                                

  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5532元,比上年的52780元,增长5.2%。

                      

  常住人口:年末全区常住人口45.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8万人。其中,常住外来人口5.1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11.2%。常住人口中,城镇人口26.4万人,占比为57.9%,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男性人口23.1万人,女性人口22.5万人,性别比(以女性为100)为102.7。全区常住人口密度为481人/平方公里,比上年末增加9人。

                      

  户籍人口:年末全区户籍人口40.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979人。其中农业人口18万人,非农业人口22.6万人。户籍人口出生率11.73‰,死亡率8.34‰,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39‰。户籍人口男女出生比例为108:100。

                                

  财政收支:全年完成地方财政收入54.8亿元,比上年下降32.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亿元,比上年增长1.4%;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4.7亿元,下降52.4%。地方财政支出157.6亿元,比上年下降3.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2.3亿元,增长0.9%,用于城乡社区、教育、农林水、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分别为22.3亿元、22.0亿元、17.8亿元、12.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6.7%,分别增长1.1倍、7.2%、1.6%、12.8%。

                      

  税费收入:全年完成税费收入总额84.1亿元,比上年增长7.6%。其中:国税税收收入51.6亿元,增长17%,国内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两大主体税种分别为40.4亿元和9.5亿元,占国税税收收入的96.7%,分别增长20.4%和2.7%;地税税费收入32.6亿元,下降4.6%,主要以个人所得税为主,全年实现税收12.3亿元,占地税税费收入的37.9%,增长38.5%。

  二、农业

  全年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9.5亿元,比上年下降0.8%。其中,农业产值18.8亿元,下降3%;林业产值5.9亿元,增长1.7倍;牧业产值13.3亿元,下降19.2%;渔业产值1.2亿元,下降22.3%。

                      

  观光休闲农业接待游客725.3万人次,比上年下降8.9%,实现总收入5.2亿元,下降13.2%。其中,观光园接待游客335万人次,下降7.4%,实现总收入2.8亿元,下降11%;民俗旅游接待游客390.3万人次,下降10.2%,实现总收入2.5亿元,下降15.5%。

  三、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全年实现工业增加值61.1亿元,按不变价计算,比上年下降9.1%。116家规模以上企业完成产值163.7亿元,下降13.7%,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制造业产值分别增长4%、4.4%。规模以上工业实现销售产值161.1亿元,下降15.8%,其中出口交货值4.4亿元,下降9.5%。产销率为98.4%。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193.6亿元,下降11.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扭亏为盈,实现利润总额8611万元。

                      

  汽车制造业、食品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医药制造业分别实现工业产值73亿元、14.5亿元、13.5亿元、11亿元,分别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44.6%、8.8%、8.2%、6.7%。

                                

  建筑业:全区实现建筑业增加值33.9亿元,按不变价计算,比上年增长11.1%。全区92家有资质建筑业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76.3亿元,增长12.2%。其中在本市完成的产值40.2亿元,下降7.6%。从构成情况看,建筑工程产值67.8亿元,增长14.8%,安装工程产值8.3亿元,下降5.9%。

  房屋施工面积759.4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1.7%。实现竣工产值41.6亿元,增长70.4%。本年新签合同额80.6亿元,增长52%。

                      

  四、邮政

  邮政事业:全区共有邮政局所24处,信筒信箱178个,已装信报箱妥投的住宅房数达到1002幢,全年报刊累计1230.4万份,比上年下降2.3%,发送邮政函件30.4万件,下降79.8%;特快专递1.5万件,增长2%;发送包裹15.2万件,增长5.2倍,实现邮政业务总量4992.1万元,增长4.3%。

  五、金融

  存贷款余额:2018年末,全区实现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556.8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2.7%。本币存款中,个人存款275.1亿元,增长9.8%;企事业单位存款279.9亿元,增长15.8%。全区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01.4亿元,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其中,个人贷款96.9亿元,增长5%;企事业单位贷款104.5亿元,下降3.6%。

  六、固定资产投资与房地产开发

  固定资产投资: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31.5%。其中,基础设施投资下降5.8%。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增长1.8倍;第二产业投资下降9.4%;第三产业投资增长48.3%。

  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开发投资比上年增长83.5%。其中,住宅投资增长1.1倍;商业营业用房及办公楼投资下降47.1%。

  商品房销售面积39.9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84.4%。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为33.8万平方米,增长1.1倍;保障房销售面积26.9万平方米,增长8.4倍,占全区商品房销售面积的67.5%。

  七、商业

  商业:全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产业在地)113.5亿元,比上年增长5.9%。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及个体户零售额65.4亿元,增长3.1%;限额以下单位及个体户零售额48.2亿元,增长9.9%。全区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和餐饮业分别实现零售额20.1亿元、81.3亿元、0.9亿元、11.2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2.7%、4%、4.5%、7.9%。从限额以上重点行业看:机动车燃料零售额14.2亿元,增长14.1%;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额9亿元,下降8.4%;汽车新车零售额5.5亿元,下降15.8%;百货零售额5.2亿元,下降2.3%。

                      

  八、对外经济、旅游和文化及相关产业

  对外经济:全年批准外商直接投资企业34个,批准合同外资2.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59.8%。实际利用外资5136万美元,下降15%。全区进出口总额67319万美元,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其中,出口15922万美元,增长52%;进口51396万美元,下降9.7%。

  旅游区(点):全区11个A级以上(含A级)及其他主要旅游区(点)实现营业收入1.6亿元,比上年下降38.9%。接待总人数152.7万人次,下降33.6%。

  文化及相关产业:全区36家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单位实现收入合计70.4亿元,比上年增长3.8%,利润总额4.5亿元,下降32%。吸纳从业人员10124人,增长42.1%。

  九、城乡建设

  道路建设:全区公路里程为1658.8公里,比上年增加1.2公里。其中,区级以上公路里程570.5公里,占全区公路里程的34.4%。全区路网密度达到1.75公里/平方公里。

  公共交通:年末公共交通运营车辆数790辆,运营线路66条,运营线路长度2256公里,客运量2095万人次。出租车运营车辆数5533辆,客运量4790万人次。旅游运营客车291辆,客运量251万人次。

  电力设施:全区有220千伏变电站2座,110千伏变电站11座,35千伏变电站3座。配电变压器3788台,比上年末增加219台。全社会用电量为17.4亿千瓦时,增长12%。其中,生产用电11.2亿千瓦时,增长1.2%;城乡居民生活用电6.1亿千瓦时,增长39.4%。

  市政市容: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厂)1座,生活垃圾清运量为17.5万吨,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集中供热面积1029.5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户数7.8万户,年末燃气家庭用户12.3万户。公共厕所536个。

  十、人民生活、就业和社会保障

  人民生活:全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6012元,比上年增长7.8%。从四项收入构成看,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6516元,增长5.4%;人均经营净收入3317 元,增长22.7%;人均财产净收入3100元,增长18.7%;人均转移净收入3079元,增长4.7%。

  全区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3021元,比上年增长6.2%。

                      

  就业:全区年末实有登记失业人数2665人,比上年末减少78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89%,减少0.08个百分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人数8028人,增加466人。

  社会保障:养老、工伤、医疗、失业和生育保险绩效考核完成率分别为107.51%、106.43%、107.10%、111.93%、110.1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续保率为98%。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2120元,增加120元。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19.5万人,增加7577人。

  十一、社会事业

  教育:全区共有学前教育75所,小学46所,普通中学19所,职业高中1所;相应的教职工人数分别为1654人、2112人、2759人和152人,其中专任教师人数分别为846人、1717人、1625人和71人;在校学生数分别为1.2万人、1.8万人、1.1万人和200人。

  科学技术:全年专利申请数与授权数分别为1027件和648件,分别比上年增加171件和226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数186件,增加36件,发明专利授权数39件,减少2件;技术合同成交总额1亿元,增长25%;各类科技类项目14项,与上年同期持平。累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42家,本年新增84家;北京市专利试点企业累计达53家。

  文化:影剧院电影放映场次达3110场,票款收入144万元,比上年增长65.5%。演出120场次,观众达10万人次,增长4.4%。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共有296个放映队,放映1.2万场次。图书馆图书藏量为110万册,比上年增加10万册,发放借书证4.2万个,增加2538个。文化业余团队达498支,业余剧团51支。检查各类文化经营场所1100家次。

  卫生:年末共有卫生机构271个,其中医院7个,医疗机构实有床位数1984张。卫生技术人员3988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602人,注册护士1535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42人。甲乙类传染病发病数为1304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4.3‰,比上年增加1.8个千分点。

  体育:全区有体育场地632个。其中,体育场馆5个,游泳场馆6个,各种训练房128个。区内注册运动员数572人。其中,田径运动员133人,游泳运动员85人,滑冰、滑雪运动员90人,足球、篮球运动员100人。在市级以上比赛中获得奖牌10枚,其中,金牌4枚。全民健身体育设施场地1319个。公园及休闲健身广场483个。

  十二、能源、资源与环境

  能源:全区能源消费总量为114.77万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0.18%。其中,第一产业能源消费量4.47万吨标准煤,下降8.64%;第二产业能源消费量27.69万吨标准煤,下降5.95%;第三产业能源消费量34.2万吨标准煤,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居民生活用能48.42万吨标准煤,增长4.53%。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为0.4573吨标准煤(现价),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5.15%(不变价)。

  水资源:全区用水量9262.3万立方米,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其中,第一产业用水3911.5万立方米,下降6%;工业用水396.8万立方米,增长14.5%;居民生活用水1985万立方米,增长5.1%。

  环境:全区污水处理量2924.3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8.4%。污水处理厂7座。污水处理能力达10.5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率90%。主要污染物平均浓度:二氧化硫5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37.5%;二氧化氮27微克/立方米,下降6.9%;可吸入颗粒物(PM10)60微克/立方米,下降17.8%,细颗粒物(PM2.5)47微克/立方米,下降20.3%。

  ★公报注释:

  1.本公报格式参照国家和北京市统计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公报。

  2.本公报中2018年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与上年相比的增速为2018年初步统计数与2017年最终数据(即北京平谷统计年鉴中的数据)比较的结果。

  3.本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行业划分标准依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三次产业划分标准根据《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国统字[2012]108号),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行业划分标准依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4.2016年开始实施地区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将研发支出未计入地区生产总值部分进行补充核算,历史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全部法人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批发企业和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零售企业。

  6.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商品房销售面积相关数据均为项目建设地口径数据。

  7.本公报中“常住人口密度”及“路网密度”采用2017年土地面积计算。

  8.公报中部分数据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计量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户籍人口情况来自北京市公安局平谷分局;财政和税收数据来自北京市平谷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平谷区税务局;邮政数据来自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北京市平谷区分公司;存贷款数据来自辖区内各银行及小额贷款公司;对外经济数据来自北京市平谷区商务局;城乡建设数据分别来自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平谷公路分局、北京市平谷区交通局、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平谷供电公司、北京市平谷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人民生活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平谷调查队;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数据来自北京市平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卫生、体育部分数据分别来自北京市平谷区文化和旅游局、北京市平谷区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平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平谷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北京市平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平谷区体育局;资源与环境部分数据分别来自北京市平谷区水务局、北京市平谷区生态环境局;其他资料来自北京市平谷区统计局、北京市平谷区经济社会调查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