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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市昌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7年,在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昌平区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区第五次党代会总体部署,撸起袖子加油干,全力以赴促转型,较好地完成了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全年主要目标任务,保持了稳中有进的发展势头。


一、综 合

经济增长:初步核算,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39.3亿元,以不变价计算,比上年增长8.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8亿元,增长4.1%;第二产业增加值315.7亿元,增长11.7%;第三产业增加值515.8亿元,增长6.6%。

财政:2017年全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4.3亿元,比上年增长7.7%。其中,增值税完成29.3亿元,同比增长49%;企业所得税完成14.8亿元,同比增长37.6%。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4.7亿元,同比增长15.2%。其中,用于教育35.2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6.5亿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12.3亿元、城乡社区事务17.1亿元、农林水事务24.6亿元,增长速度分别为11.2%、121.6%、107.3%、-4.4%和17.8%。

税收:2017年全区税收完成312.7亿元,同比增长24.3%。国税:完成186.2亿元,同比增长35.4%。区级税收37.7亿元,同比增长50.8%。其中增值税113.7亿元、企业所得税57.9亿元, 同比分别增长37.6%、45.5%。地税:完成126.5亿元,同比增长11%。区级税收33.7亿元,同比增长19.9%。其中个人所得税37.9亿元、企业所得税28.2亿元、城建税6.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2%、33.9%、6.2%。


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年末全区常住人口206.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3万人,增长2.6%,在5个城市发展新区中增量最少、增速最低,其中常住外来人口105.5万人,同比增长1.6%,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51.1%,比上年末下降0.5个百分点。年末全区户籍人口户数27.8万户,人口61.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8万人,增长1.3%,其中非农业人口44.3万人,占全区户籍人口的71.6%,比上年末提高0.7个百分点;农业人口17.6万人,占全区户籍人口的28.4%。户籍人口出生率17.14‰,死亡率12.96‰,自然增长率4.18‰。

2017年全区户籍人口共出生8948人,符合生育政策8859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9.01%。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以来,2017年比2016年出生总数增加910人,一孩出生减少401人,二孩出生增加1272人。2017年一孩、二孩、多孩出生人数分别为4751人、4110人、87人,占比分别为53.1%、45.9%、1.0%,同比分别增长-11%、10.6%、0.4%。

人民生活:全年全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163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6%。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73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83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0%。

全年全区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004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9%。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203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2%;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43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1%。

社会保障:2017年,全区社会保障制度覆盖人群达到253.8万人次,同比增加12.6万人次,同比增长5.2%。其中职工五项社会保险参保205.5万人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3.6万人,职业年金参保2.6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10.7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3.7万人,享受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福利养老金2.8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14.9万人。3个镇级养老照料中心、39个社区养老驿站投入使用。

2017年全区参保人员大病报销人员347名,报销金额314万元,同比分别增长410.3%、151.6%。一次性医疗救助特困人员68名,救助资金122万元,同比下降

6.2%。门诊特殊病就诊人数1120人,同比下降33%,门诊特殊病费用总额6055万元,同比下降22.7%;其中医保基金支付5529万元,同比下降21.5%。


三、水资源与环境

水资源:全年水资源总量2.7亿立方米。全区总用水量18469.8万立方米,比上年下降3.1%。其中,农业用水2694.4万立方米,比上年下降15.6%;工业用水2330.9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0.01%;居民生活用水7830.3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0.01%。全区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水耗为22立方米/万元,比上年下降13%。

2017年我区狠抓水环境质量改善见成效。统筹城乡污水治理:全区污水处理率为88%以上,再生水利用量达到4000万立方米,超额完成市级任务指标。治理黑臭水体:完成5条黑臭水体治理,实施老河湾截污、东贯工业区水质改善等工程,有效改善出境断面、考核断面水质。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区、镇街、村三级河长体系,全区77条河均按要求设置区、镇街、村三级河长;成立河长办,出台河长制巡查、督查考核等配套制度,全区河长管理体系基本建立。

环境:昌平区全力打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收官战,集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采取了“两断三清”、量化问责、行刑衔接等一系列坚决手段,全年完成燃煤锅炉改造3147蒸吨、燃气(油)锅炉低氮改造1552蒸吨,56个村实现煤改清洁能源,茶炉大灶和经营性小煤炉基本清零,淘汰老旧机动车3.5万辆,扬尘治理、高排放车管控等措施全面落实,妥善应对了12次空气重污染过程。启动第二期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新建改造管线118公里,31个村解决了污水处理问题,5条段黑臭水体、3条中小河道治理工程主体完工,全区污水处理率预计提高到88%。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发布实施。开展垃圾强制分类试点,清理非正规垃圾渣土堆放点50个。以迎接市级环保督察为契机,巩固铁腕治污高压态势,集中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突出的环境问题。累计完成造林营林育林面积10.3万亩,未来科学城滨水公园和一批口袋公园建成开放。

2017年我区空气质量全年达标天数233天,同比增加21天,占比65.4%;空气重污染天数24天,同比减少1天。全年PM2.5累计浓度为5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

14.8%,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累计浓度分别为7微克/立方米、37微克/立方米和75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12.5%、19.6%和11.8%。


四、城市建设

公用事业:全年自来水销售量5184.5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2.7%。其中生产运营用水1162.9万立方米,比上年下降0.5%;居民家庭用水2194.1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5.4%。

2017年,昌平地区全社会用电量达到69.9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7.3%。其中,第一产业用电2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3.18%;第二产业用电16.8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0.4%;第三产业用电32.6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7.8%;城乡居民生活用电18.4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14.1%。

交通运输:截止2017年底,全区共有客运(区属企业)从业人员865人,运营客车462辆,其中新能源运营客车250辆;客运线路39条,运营长度1045.4公里,客运量达14.6万人次;货运从业人员4万余人,货运业户5575户,运力21666辆,货物运输总吨位达109002吨,货运量11万吨,货运周转量15616万吨公里。境内有轨道交通站点4个,21个站点,运营里程51公里。

城乡发展:紧抓疏解非首都功能工作,举全区之力开展十大专项行动,集中解决了一批多年积累的痼疾顽症,全面发力、多点突破态势基本形成。七大类市级任务全部超额完成,全年拆除违法建设760.6万平方米,相当于之前两年总和;关停一般制造业企业70家,摸排整治市、区挂账“散乱污”企业1292家;疏解升级区域性专业市场9家,完成全年任务量的180%;治理群租房1148处、地下空间14处、占道经营12037起、无证无照经营9531户、开墙打洞454处;24个城乡结合部重点村综合整治全面完成,同步清理整治集体土地出租大院985个;西沙屯-满井西等棚户区改造项目取得实质进展。坚持自我加压,全面启动工业大院清理整治,25个大院基本完成清退,腾退土地6651亩;取缔未经审批幼儿园62所、“黑诊所”58家。高标准制定了街巷胡同及道路空间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先期完成192条整治任务。实施了京藏、京承、京新、六环路沿线等18项环境建设提升工程。积极探索推进疏解腾退空间后续利用,实现拆违增绿157万平方米,新增便民服务设施124处、文体活动场地1.9万平方米、停车位1.6万个。持续加大新增产业禁限力度,不予办理企业登记业务64件。坚决落实市级部署的功能承接任务,借势引入优质资源,回龙观1818街区配套设施基本建成,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新校区、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沙河校区正式启用。


五、农业、工业和建筑业

农业:全年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0.3亿元,同比下降1.7%。其中,农业产值完成8.1亿元,比上年增长10.1%;林业产值完成5.3亿元,比上年增长13.9%;牧业产值完成6.1亿元,比上年下降22.1%;渔业产值完成0.2亿元,比上年下降3.5%;农林牧渔服务业完成0.8亿元,比上年下降0.4%。

全年粮食播种面积19589.4亩,比上年减少7011.6亩,下降26.36%。粮食产量0.57万吨,比上年下降28.75%;粮食亩产290.2公斤,比上年增长1.5%。全年蔬菜产量3.7万吨,比上年下降4.7%;禽蛋产量0.3万吨,比上年上升4.1%。

全年农业观光园199个,比上年减少10个;观光园总收入3.7亿元,比上年增长7%。民俗旅游经营户352户,累计接待游客256万人次,比上年增长6.1%;民俗旅游总收入1.1亿元,比上年增长5.6%。设施农业占地面积14601.8亩,比上年增长2.6%;实现收入4.7亿元,比上年增长22.5%。

工业:全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总产值1070.8亿元,比上年增长21.6%;完成销售产值1064.2亿元,比上年增长21.6%,实现产销率99.4%。其中,现代制造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728.3亿元,比上年增长19.3%,占全区工业总产值的68.0%;高技术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201.0亿元,比上年增长11.3%,占全区工业总产值的18.8%。

园区工业:2017年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总产值969.5亿元,比上年增长23.3%,占全区工业总产值的90.5%。

建筑业:全年全区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89.7亿元,比上年增长2.6%。其中,外省完成产值107.6亿元,比上年增长3.0%,占全区建筑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56.7%。本年新签合同额208.8亿元,比上年增长48.2%。


六、固定资产投资与房地产开发

固定资产投资: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46.3亿元,比上年下降8.1%。

按类型分,国有投资163.9亿元,比上年增长18.8%;非国有投资371.2亿元,比上年下降16.1%;外商投资11.2亿元,比上年下降20.7%。

按产业分,第一产业完成投资10.7亿元,同比增长28%,占全区比重为1.9%;第二产业完成投资43.6亿元,同比增长42.4%,占全比重为8.0%;第三产业完成投资492.1亿元,同比下降11.4%,占全区比重为90.1%。

房地产开发: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339.1亿元,比上年下降11.3%。房屋施工面积达到1114.7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16.3%。


七、国内贸易和旅游

国内贸易: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452.1亿元,比上年增长7.0%。

按行业划分,批发业实现零售额37.6亿元,同比增长6.8%,占零售额总量的8.3%;零售业实现零售额371.5亿元,同比增长6.8%,占零售额总量82.2%;住宿业实现零售额9.5亿元,同比增长3.8%,占零售额总量的2.1%;餐饮业实现零售额33.5亿元,同比增长10.1%,占零售额总量的7.4%。

利用外资:2017年全区新批三资企业38家,比上年增加12家;新批三资企业注册资本26438.5万美元,比上年下降68.1%。全区引进外商实际投资80000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4%。其中,合资企业实际利用外资80000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3.7%。


八、金融

存贷款:2017年年末全区主要金融机构各项人民币存款余额2179.1亿元,同比增长5.9%;其中居民储蓄余额1195.3亿元,同比增长7.6%。

年末全区金融机构各项人民币贷款余额597.8亿元,同比增长41.2%。


九、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和体育

教育:全区共有29所普通高校,大专在校生16965人,毕业生5626人;本科在校生79958人,毕业生13579人;研究生在校生22487人,毕业生7966人;博士生在校生4466人,毕业生1808人。

全区普通高中招生1837人,在校生5676人,毕业生1869人;普通初中招生5703人,在校生15343人,毕业生4701人;普通小学招生9424人,在校生52269人,毕业生8223人;幼儿园新入园幼儿12751人,在园幼儿32005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921人,在校生2861人,毕业生914人;特殊教育学校招生23人,在校生102人,毕业生9人。

2017年,昌平区5所新引进幼儿园建成开园,新增幼儿园学位2610个、中小学学位960个,幼儿园、中小学教育督导实现全覆盖,全区中高考成绩再创新高。

科技:2017年,全区专利申请量与授权量分别为10923件和6866件,分别比上年增长4.5%和11.2%;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与授权量分别为4870件和2168件,分别比上年增长7.8%和25%。

文化:年末全区共有公共图书馆1个(分馆21个),总藏量705176册(件)。全区拥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75处。全区共有国家综合档案馆1个,馆藏案卷23.6万卷件,利用档案10740人次。

卫生:2017年年末全区共有卫生机构1050个,其中医院8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42个(含社区服务中心)。卫生机构共有床位13101张,其中医院床位12189张。全区卫生技术人员达到15370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7075人,注册护士8364人。全区医疗机构共诊疗1202.0835万人次。全年甲类传染病发病率0,甲类传染病死亡率0;乙类传染病发病率138.66/10万,乙类传染病死亡率0.36/10万。

体育:2017年全区共有体育场馆104个,共获得市级比赛奖牌128枚,比上年增加35枚。其中金牌39枚,银牌54枚,铜牌73枚。


注释:

1.本公报中2017年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与上年相比的增速为2017初步统计数与2016终核实数比较的结果。

2.本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行业划分标准依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三次产业划分标准根据《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国统字〔2012〕108号)。

3.地区生产总值及其中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2015年不变价计算。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全部法人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批发企业和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零售企业。

5.公报中部分数据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计量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财政数据来自昌平区财政局;区域税收数据来自昌平区地方税务局和昌平区国家税务局;社会保障数据来自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户籍人口数据来自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自来水销售、水资源数据来自昌平区水务局;空气质量数据来自昌平区环境保护局;造林、绿化数据来自昌平区园林绿化局;用电量数据来自昌平区供电局;交通运输数据来自昌平区交通局;教育数据来自昌平区教育委员会;专利数据来自昌平区知识产权局;技术合同数据来自昌平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共图书馆数据来自昌平区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数据来自昌平区文化委员会;档案数据来自昌平区档案局;卫生数据来自昌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体育场馆、奖牌数据来自昌平区体育局;人民生活、粮食、畜牧业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昌平调查队;其他数据来自昌平区统计局、昌平区经济社会调查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