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免费注册     
文档分享



关键字搜索: 
当前位置:统计公报2014年北京市密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4年北京市密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4年,全县人民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深入实施密云生态涵养发展区工作方略,围绕“三个走在前列”奋斗目标和“绿色国际休闲之都”发展定位,稳中求进,开拓创新,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一、人口

  年末全县常住人口47.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2万人。其中,常住外来人口7.2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15.1%。常住人口中,城镇人口26.5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55.4%。常住人口出生率9.66‰,死亡率8.22‰,自然增长率1.44‰。

  年末全县户籍人口43.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3万人。按户籍属性分,农业人口24.9万人,非农业人口18.4万人。


  二、综合经济

  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11.9亿元,比上年增长7.6%(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6.2亿元,比上年下降14.4%;第二产业增加值99.7亿元,增长8.5%;第三产业增加值95.9亿元,增长11.5%。

  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4419元(按年平均汇率折合7231美元)。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9.8:46.9:43.3调整为7.6:47.1:45.3。

  全年实现地方公共财政收入27.8亿元,比上年增长9.3%。其中,增值税和营业税分别增长10.9%和1.3%,企业所得税下降4.6%。全年完成地方公共财政支出95.6亿元,比上年增长6.7%。其中,用于节能环保、科学技术、农林水事务、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的支出分别增长71.6%、14.5%、26.9%、10%和16.4%。

  年末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421.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8亿元,增长4.1%。年末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为164.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6.4亿元,增长19.2%。


  三、农业

  全年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1.6亿元,比上年下降12.1%。完成平原造林1.23万亩。全年粮食播种面积20.7万亩,比上年下降20.7%;粮食总产量5.02万吨,比上年下降43.2%。

  全县农业观光园155个,与上年持平;观光园总收入4.6亿元,增长7.2%。民俗旅游实际经营户1922户,比上年增加484户;民俗旅游总收入2.4亿元,增长34.5%。设施农业实现收入4.2亿元,比上年下降1.9%。种业收入1.4亿元,比上年增长26.8%。


  四、工业和建筑业

  全县有工业企业1190个,其中法人单位667个,个体经营户523个。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336.5亿元,比上年增长4.8%;实现销售产值334.1亿元,增长5.2%;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62.6亿元,增长3.2%;实现利润总额22亿元,增长20.7%。

  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30.3亿元,比上年增长18.1%。其中,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完成产值120.5亿元,增长19.3%;签订合同额131亿元,增长14.6%。我县建筑业企业在本县外完成产值97.5亿元,比上年增长26.6%。


  五、固定资产投资与房地产开发

  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77.3亿元,比上年增长7.4%。其中,基础设施投资28.7亿元,比上年下降58%。

  分城乡看,城镇投资136.2亿元,比上年增长34.7%;农村投资41.1亿元,下降35.8%。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完成投资12.5亿元,比上年下降16.7%;第二产业完成投资21.8亿元,下降1%,其中工业占99.4%;第三产业完成投资143亿元,增长11.6%,其中房地产业占45.2%。

  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64.7亿元,比上年增长72.4%。其中,住宅投资37.5亿元,增长13.4%。全年房屋施工面积242.5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7.5%;房屋竣工面积45.1万平方米,下降53.6%。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40.9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36.2%;实现商品房销售额51.2亿元,下降25.1%。全年二手房成交面积28.8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42.9%。


  六、批发和零售业

  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0.7亿元,比上年增长8.1%。按行业分,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业分别实现零售额5.6亿元、92.8亿元、3.1亿元和9.2亿元。全年商品交易市场实现成交额18.5亿元,比上年下降2.3%,其中零售额14.6亿元,下降1.4%。


  七、对外经济和旅游业

  全年新批外资项目13个,比上年减少5个;实际利用外资金额1909万美元(外资主要来源于港澳台地区),比上年增长94.1%。全年出口总额3.1亿美元,比上年下降21.4%。

  全年接待游人1046.9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5.4%;实现旅游综合收入41.9亿元,比上年增长8.5%。从接待人次构成看,乡村旅游接待761.4万人次,比上年增长8.4%;旅游区点接待184.3万人次,增长79.3%。


  八、公用事业和安全生产

  年末全县有邮政网点29处,报刊亭20处;全年函件业务交换量为605.8万件,比上年减少53.9万件,包件4.5万件,比上年增加0.5万件;全年累计订销报纸1133.6万份、杂志47.9万份,分别比上年下降8.9%和3.6%;全县邮路日行全长2342公里,投递道段44条。

  全年全县用电量达到15.31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3.8%。其中,农业用电0.61亿千瓦时,比上年下降0.9%;工业用电7.53亿千瓦时,增长1.8%;城镇居民生活用电1.66亿千瓦时,增长12.8%;农村居民生活用电1.41亿千瓦时,下降6.3%。全县日最大供电量为592万千瓦时,比上年增长8.6%。

  年末全县客运线路55条,全年实现营运收入12.37亿元,比上年增长15.1%,其中客运收入4.74亿元,增长15%。

  全年共发生道路交通、生产安全、火灾等事故4857起,比上年增长11.6%;伤亡198人,比上年增长2.6%。其中道路交通事故4716起,比上年增长11%,伤亡191人,比上年增长1.1%。


  九、人民生活、就业和社会保障

  人民生活: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5499元,比上年增长9.1%;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达到21120元,增长10.7%,其中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2660元,增长13.6%;恩格尔系数为29.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7855元,比上年增长10.2%;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达到12150元,增长8.9%;恩格尔系数为29.7%。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3.3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居住面积33.3平方米。

  年末全县城镇实有登记失业人员1946人,比上年末增加214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95%,比上年提高0.21个百分点。“4050”困难人员就业率为74.07%,比上年提高3.75个百分点。全年职业指导(求职咨询)总人数为1万余人次,推荐成功人数2063人。

  年末全县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人数分别为18.1万人、19.6万人、15.6万人、14万人和13.3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4万人、0.8万人、0.9万人、0.4万人和0.4万人。全年人均养老金水平为2504元,比上年增长9.9%。

  年末全县福利中心30个,比上年增加1个;收养性单位床位数4342张,比上年增长15.8%。社会救助1.26万人,比上年减少137人;全县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为1115人,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为10803人。


  十、资源和环境

  全年降水量456毫米,比上年减少67毫米。全县年总用水量8379.5万立方米,比上年减少51.4万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3182.7万立方米,减少284.7万立方米;工业用水648.3万立方米,增加23.8万立方米;生活用水2728.5万立方米,增加128.2万立方米。农村安全饮水达标率100%。本年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5千公顷,比上年增加3千公顷。

  全年能源消费总量为113.39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3.5%;单位GDP能耗比上年下降4.9%,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任务目标。

  全县降尘量年月均值为3吨/平方公里·月,比上年下降14.3%;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值为18.3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14.1%。中心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98.12%,比上年提高0.02个百分点;全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日城市道路清扫保洁面积达241.44万平方米。


  十一、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县共有中学23所,在校生1.53万人,比上年下降5.6%;初中升学率为99.74%,高中升学率为97.2%;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1930人,比上年下降25.5%;小学40所,在校生2.13万人,比上年增长4.4%;幼儿园68所,比上年增加1所,其中达到一级办园标准的幼儿园占33.82%,在园幼儿1.03万人,与上年持平。校外教育情况,在少年宫参加活动小组学生数达3666人,比上年增长53.1%。全县中小学图书藏量达到195.6万册。

  全年专利申请量573件,比上年增加21件;专利授权量269件,比上年增加15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168件,比上年减少37件;授权量22件,比上年增加8件。全年技术合同成交总额1.91亿元,比上年增长6.1%。

  年末全县公共图书馆总藏量65.81万册(件),比上年增加1.24万册(件),总流通人次13万;新华书店全年发行图书69万册,比上年下降2.8%。全县文化馆(站)21个,组织文化演出4757场,观众达60.77万人次;县级影剧院全年共放映电影和戏曲文艺演出1284场,观众10.92万人次。全县文化娱乐场所66个,从业人员722人。

  年末全县共有卫生机构609个,其中农村卫生机构431个;卫生技术人员3891人,比上年下降2.4%;每千人医院床位数3.55张,比上年增加0.43张;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3.29人,比上年提高1.2%;每千人注册护士数2.39人,比上年提高1.3%;每千人拥有社区全科医生、社区护士、预防保健人员数1.57人,比上年提高3.3%。全年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诊疗436.4万人次,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诊量占43.9%;健康检查19.9万人次,比上年下降25.5%。全年婴儿死亡率1.08‰,比上年下降56.3%;全县居民平均期望寿命79.11岁;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99.94%。

  年末全县共有体育场馆26个;全年共举办全民健身活动42次,参加活动人数达21万人次。获得市级性比赛奖牌140枚,其中金牌45枚、银牌56枚、铜牌39枚。


公报注释:

1.地区生产总值及其中各行业增加值绝对数、增长速度均按现价计算。

2.本公报中行业划分标准依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全部法人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和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

4.恩格尔系数是指居民食品支出占消费支出总额的比重。

5.公报中部分数据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计量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户籍人口数据来自密云县公安局;财政数据来自密云县财政局;有关对外经济数据来自密云县商务委员会;二手房成交面积数据来自密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有关邮政数据来自密云县邮政局;有关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密云县公安局和密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交通数据来自密云县交通局;用电量数据来自密云县电力公司;有关绿化数据来自密云县园林绿化局;水资源、城市污水处理等数据来自密云县水务局;垃圾处理等数据来自密云县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就业、社会保障数据来自密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农合、卫生数据来自密云县卫生局;有关福利中心、收养性单位等数据来自密云县民政局;教育数据来自密云县教育委员会;专利数据、技术市场数据来自密云县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数据来自密云县文化委员会;体育数据来自密云县体育局;其他数据来自密云县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密云调查队、北京市密云县经济社会调查队。